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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化快讯】精神·图式——第三届中国写意油画双年展征稿通知(2024年1月20日截稿)

时间:2023-11-06 08:46:04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中国美术家协会--爨网   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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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、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,进一步促进写意油画的发展与探索,持续打造具有学术影响力、彰显时代精神的中国写意油画展示、交流与传播的平台,推动中国油画艺术的繁荣发展。中国美术家协会、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和吉林艺术学院将于2024年3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共同举办“精神·图式——第三届中国写意油画双年展”。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织机构 

  主办单位:

  中国美术家协会

  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

  吉林艺术学院

  承办单位:

 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

  吉林艺术学院科研产业处

  吉林艺术学院油画研究院

  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

  吉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

  协办单位:

  吉林省油画学会

  二、展览组委会

  名誉主任:范迪安

  主  任:马锋辉 张东航  

  副 主 任:苏 威 王  辉  

  委 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
  丁一林 王 平 王建国 王菲菲 刘兆武 

 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杨参军 张路江 

  赵培智 姚文学 章 云 

  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(兼) 徐科锐 张红梅

  办公室副主任:孙 宁 王培星 吴良孝

  展览统筹:胡 颖 乐云飞 李垣垣

  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

 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。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

  四、展览日期

  2024年3月

  五、展览地点

  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

  六、展览规模

  本次展览展出油画作品约200件。(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)

  七、征集办法

 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、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。

  八、参展要求

  (一)作品内容

 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写意油画,题材不限。作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坚持文化自信,坚持中国艺术精神,注重中国写意油画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,描绘中国新时代的创新发展。同时,作品需积极探索中国写意油画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,力求以个性语言图式的突破,和“写意精神”的多元表现,为当代写意油画创作提供新视野、新思路,推动创作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、体现时代风貌、凝聚中国力量的美术作品。

  (二)作品尺寸: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(高)×200cm(宽)。

  (三)投稿要求

 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境内外专有出版权、肖像权、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。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

  九、评选

  (一)初评:自行投稿、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止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胡颖,办公电话:010-59759379,信封注明:“精神·图式”。

 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。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  (二)复评: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
 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  十、相关事项

  (一)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
  (二)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
  (三)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

  (四)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

  (五)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

  十一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
  十二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2023年11月

来源:中国美术家协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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