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一部芦笙大戏,一直是我的追求。因为与芦笙多年的情感,就像苗家牛角酒那样浓烈。我从去年6月动笔,到今年6月完成,大概用了一年时间,剧本经仔细推敲,反复琢磨,八九次修改,完成了1万多字的大型民族歌舞剧《笙之恋》。这部剧推出后,不仅入选2024度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扶持项目,而且参加曲靖市首届优秀文艺作品会演暨第九届新剧(节)目展演,荣获组织、编剧、表演等多个奖项。
该剧取材于云南省级“非遗”项目马龙苗族的芦笙歌舞,是一个在传承中恋之、吹之、舞之、歌之、乐之最珍贵的东西。在20多年前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,我走进月望乡轿子山苗族村,认识了芦笙传承人韩尚云。从那时起,我不仅与韩尚云结下了友情,而且跟芦笙的情感也密不可分了。一直以来,深爱芦笙的我,不停地写,都想让芦笙这个“金凤凰”从苗家山沟沟里飞出来。为此,我先后创作了苗族器乐节目《笙声不息》、散文《韩尚云:苗家山寨“芦笙王”》《一只芦笙的春天》等,多年的创作积累,让我萌生了弄一个“大部头”舞台艺术作品的想法。
写这样一部作品,要有足够的“流量”。尤其还要考虑结合马龙芦笙本土的东西,来源于大山里的苗族村寨,是苗族祖先传下来的文化,要让这些走进现代生活,走入城市,适合城里人的艺术审美“口味”,必须要做好“土”与“洋”的嫁接工作,也就是苗寨“芦笙王”带领的芦笙队与城里的专业舞蹈队,以及担纲的主要演员,使两者优势互补,相互融合,达到最佳艺术演出效果。为此,我再三考量,在选择剧种上就没按写花灯剧、情景剧的老规矩“出牌”,选择了写具有浓厚民族特色且还有民间山歌韵味的民族歌舞剧。剧种敲定了,创作思路,人物设置,故事情节铺设等按照山歌风格来操作。乃至每一场歌舞唱段,都按照民间山歌词调来填写。每段四句,每句七个字。前后“对仗”“押韵”。有了这些前期准备,我在创作《笙之恋》时就相对得心应手了。从写剧本的“序”到“尾声”,我的情绪始终是激动的,一场场戏围绕芦笙这个中心向前推进。
剧本“出炉”仅是文字的东西,要把这东西搬上舞台形成立体的东西,还需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撑。我当时有些担心和忧虑,因为不仅缺经费,而且缺表演人才,尤其在马龙,没有文艺专业团队,怎么来演出一台大戏?但运作下来,《笙之恋》的排练演出是成功的。我非常感谢出品人、剧中讲述人、马龙区文旅局局长何瞻杉,有她的鼎力相助,《笙之恋》才得以问世。她说:“我很喜欢芦笙,尽管一天忙于繁重的事务,但我会尽量挤出时间参加排练,演好自己的角色……”还有总导演、编舞、演员、音乐、舞美以及马龙区委宣传部、区民宗局的领导,他们台前幕后对《笙之恋》倾注了大量的心血。
该剧演出后,产生了强烈反响,获得了观众好评。这证明了我创作之初选用民族歌舞剧是明智之举,也映衬了“芦笙大戏”用“接地气”的山歌形式来表现是对的。一位专家评委说:“来自乡土的《笙之恋》采用民族歌舞剧定位是准确的,只有用这种形式演绎才会出彩,如剧的序幕,在激昂优美的苗年节芦笙歌舞中,彝族姑娘李金花(女主角)被吹芦笙的苗族小伙韩春笙(男主角)不小心踩了一脚。这一脚设置得很巧妙,竟然点燃了李金花的爱。李金花看着才貌双全把芦笙吹得顶呱呱的韩春笙,春心萌动,满心欢喜地演唱‘苗年节上遇见笙,心中欢喜乐根生;笙是苗家来传根,惹得妹来起欢心……’这些充满泥土味且富有生活气息的民间山歌,在悠扬甜美的歌舞表演中,把人们一下就引入苗家山寨过苗年节的情景之中……”
剧情“剥笋式”一样展开,宛如梯次盛开的“笙花”,越演越浓烈。从苗家人叩拜芦笙岩洞到苗族花山节夜晚,韩春笙和李金花相约来到小河边,互赠彝家火草褂、苗家芦笙为定情物。经过一番波折,两人跪拜芦笙花树结为伉俪……整部剧环环相扣,人物鲜活,歌舞绚丽多彩,剧终描绘了一幅民族团结、非遗传承、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和谐画卷。